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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河口市土地“短命“问题急需破题

发布时间: 2017-03-21 15:32:22

来源: 中华工商时报

分类: 本地楼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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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这些短命的土地,政府今后会怎么办,我们必须将这个问题追问到底。我们的房子,因为土地使用证到期,一直无法向银行抵押贷款。"梅河口市房产局等机关单位的多名工作人员,在24日给记者打来电话也表示,他们这些"有身份"的人的房子,现在同样面临土地"短命"问题。

这样的"短命土地",当地政府还是履行了"招拍挂"土地征用手续。

"按有关规定,用于商业开发的土地,包括其他由国土部门收储的土地,在出让时,必须履行相关'招拍挂'手续,一切按市场规则办事。但在梅河口,这样的例子即使有,也只是个形式。"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人曾这样透露:部分党政领导的干预,让这个5年期仅有的土地小收益也几乎"至死":市领导的一个指示,甚至就代替了"招拍挂"手续。

这一说法从原梅河口市房地产总公司(房产局)基本能够得到验证。仅2007年该局给全市16个房地产项目办理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,且审查"相当严格"。

但在其随后提供的5个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前置审批文件中,一家公司甚至还未取得用地手续,该局就为其办理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。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,这些商品房建设项目,不论规模大小,均获得由市政府直接颁发的"特别通行证",即市政府会议纪要。

这些"政府会议纪要"规定,土地出让金最高按30%收取,部分项目会议纪要还规定,政府财政部门最后要返还其中的10%给开发商作为其投资回报。如此,"招拍挂"手续便形同虚设。

"难道5年后老百姓还要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,还是这些房子在5年后能拆掉?"一位市政府退休老干部担心:"现在所有购房者还不知道这个情况。他们都是拿出甚至一生的积蓄购买了这些房产,一旦知道这个情况,产生的社会后果不堪设想。"

在梅河口市几年来近200万平方米涉嫌违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中,目前至少有近6万户业主,已经面临土地使用权期满的"短命土地"问题。

"有上限,没下限,不违法"

购买这些"短命土地"上的商品房过程中,不管是政府还是开发商,没有人告诉买房者这些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只有5年。接受记者采访的村民均表示,"如果知道,我们肯定不能买。"

"国家土地法对土地的出让年限的规定,有上限,没下限。"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张一泉这样回应本报记者:"国土局不存在不当行为。"

面对众多房主"没有下限,好端端的商品房,土地证使用年限政府就可以规定5年土地使用期、开发商和政府极端不负责任"等问题的质疑,张一泉在请示梅河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关卫东后向本报记者表示,采访必须经市委宣传部同意。

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,国有土地的出让年限一般最高为50-70年。"虽然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最低年限,但商品房土地出让年限一般都在50年以上,除非该土地不符合城市未来规划。5年土地使用年限,如果是个别商品房建设项目有可能,但一个城市大部分商品房建设项目都是5年土地使用期,又不通过公开的渠道告之公众,这个政策一定就有问题。"吉林省政府法制系统的一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。

在梅河口市建设局规,记者同样遭到规划处主任王玉军"采访必须市委经宣传部同意"的回应。

责任编辑: fengyingji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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